Friday, May 11, 2007

超連結

大家日後真的要小心,今時今日好像上網比平時的行為舉動更加要小心嚴謹,一不容易就會被告。
可能不久將來連普通的貼圖改圖也被稱為 1) 侵犯版權 2) 誹謗罪 3) 發放不雅物品 4) 令公眾不安

在yahoo/google隨意也可以搜尋到任何資訊圖片,那麼上載了一條google search results的超連結我又是否有罪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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